记者抓拍报道新闻是否会侵犯他人权益?


在探讨记者抓拍报道新闻是否侵犯他人权益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肖像权则是公民可以同意或不同意他人利用自己肖像的权利。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我国《民法典》对公民的权益保护做出了明确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在新闻报道中,记者抓拍的行为是否侵犯他人权益,需要分情况来看。一般情况下,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比如报道突发事件、时事新闻等,记者的抓拍行为通常是被允许的。这是因为新闻报道具有传播信息、监督社会等重要功能,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对公民的部分权益进行合理限制。例如,在报道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事件时,记者为了真实、全面地呈现现场情况,抓拍现场的人物和场景,这种行为通常不构成侵权。因为公众有了解这些事件的知情权,而记者的报道是为了满足公众的这一需求。 然而,如果记者的抓拍行为超出了合理的范围,就可能侵犯他人的权益。比如,记者在抓拍时,故意拍摄他人的隐私部位,或者将抓拍的照片、视频用于商业目的,这就明显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或肖像权。另外,如果记者在报道中使用了他人的肖像,但该报道与公共利益无关,或者报道的内容对他人造成了负面影响,也可能构成侵权。例如,记者抓拍了一位普通人在商场购物的画面,并将其用于广告宣传,这就侵犯了该人的肖像权。 当公民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记者抓拍报道的侵犯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可以与记者或相关媒体进行沟通,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公开道歉、消除影响。如果沟通无果,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赔偿损失等。 总之,记者抓拍报道新闻在符合公共利益和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是合法的,但如果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公民也应该增强法律意识,了解自己的权益,在权益受到侵犯时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