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给了谁谁多少钱是否构成行贿?
我跟别人聊天时说给了某官员多少钱办事,但实际上我没给。现在有人质疑我这算行贿,我有点慌。我就想知道,光嘴上说给了谁谁多少钱,这种情况在法律上到底构不构成行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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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判断“说给了谁谁多少钱”是否构成行贿时,需要先了解行贿的法律定义。行贿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这包含了主观上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故意,以及客观上实施了给予财物的行为这两个关键要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如果仅仅是口头上说给了某人多少钱,但实际上并没有给予财物的行为,那么就不满足行贿罪客观方面的要件。因为行贿罪要求有实际给予财物的行为发生,而不只是言语表达。不过,如果这种虚假的表述是为了虚构事实、骗取他人信任或者有其他违法目的,可能会涉及其他法律问题。比如,可能构成诈骗罪(如果以此骗取他人财物)或者诽谤罪(如果损害他人名誉)等,但这与行贿罪是不同的法律概念。 所以,单纯说给了谁谁多少钱,在没有实际给予财物且没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实际行为时,通常不构成行贿罪。但具体情况还需要结合实际背景和证据等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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