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儿子判给女方,儿子是否有继承权?

我和前夫离婚了,儿子判给了我。现在前夫那边涉及一些财产继承的事儿,我就想知道,儿子虽然判给我了,但他对前夫的财产还有没有继承权呢?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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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子女继承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这种情况下,儿子通常是有继承权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一下。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继承权的概念。继承权就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而在法定继承当中,子女是被列入第一顺序继承人范围的。也就是说,子女在法律上是有资格继承父母的遗产的。 这里的子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婚生子女就是指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育的子女。 虽然离婚后儿子判给了女方,儿子的抚养权归女方所有,但这并不影响儿子与父亲之间的血缘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并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所以,儿子作为父亲的亲生子女,依然属于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不过呢,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会导致儿子丧失继承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如果儿子有上述这些行为,那么他就会丧失对父亲遗产的继承权。但在没有这些特殊情况发生时,儿子是拥有对父亲遗产的继承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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