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诈骗金额不同,处罚会有区别吗?
我朋友前段时间因为一时糊涂参与了信用卡诈骗,涉及的金额大概有三万元左右。我听说不同金额对应的处罚不一样,但具体怎么划分不太清楚。想了解一下,信用卡诈骗的金额标准是如何规定的?不同金额区间分别会面临什么样的刑事处罚?另外,如果他主动退赃、认罪认罚,会不会对减轻处罚有帮助呢?希望能得到专业的法律解答。
闫旭东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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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伪造的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恶意透支等行为,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关于金额标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信用卡诈骗数额较大的起点为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数额特别巨大为五十万元以上。你朋友涉及的三万元属于数额较大区间,若罪名成立,可能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若主动退赃、认罪认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实供述罪行、承认指控事实并接受处罚的,可依法从宽处理。主动退赃属于酌定从轻情节,法院量刑时会予以考虑,有助于减轻处罚。建议尽快委托律师介入,协助其积极配合调查,争取最优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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