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构成非法经营罪吗?
我借了一笔钱,对方利息高得离谱,感觉像高利贷。我听说放高利贷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不太确定是不是真的。我想知道在什么情况下放高利贷会被认定为非法经营罪,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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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高利贷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需要先了解一下什么是高利贷和非法经营罪。 高利贷指的是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行为。在我国,通常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超出部分的利息就不受法律保护了。 而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这里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是指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包括单位和个人)以借款或其他名义出借资金10次以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了非法经营罪的相关内容,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也就是说,单纯的放高利贷本身不一定构成非法经营罪,但如果放贷人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高利贷,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就可能会被认定为非法经营罪。这里的“情节严重”,司法实践中通常会结合放贷数额、违法所得数额、放贷对象数量等因素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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