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机构或个人向非居民发包工程劳务有哪些注意事项?


在境内机构或个人向非居民发包工程劳务时,有诸多方面需要谨慎对待。下面从税务、合同、登记备案等角度详细介绍相关注意事项。 税务方面,首先是企业所得税。依据《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工程作业或提供劳务项目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境内机构或个人在支付款项时,要按照规定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对于非居民企业取得工程作业和劳务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支付人每次代扣代缴税款时,应当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及相关资料,并自代扣之日起7日内缴入国库。 其次是增值税。根据增值税相关规定,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境内机构或个人向非居民发包工程劳务,如果该劳务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就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 合同方面,要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中应详细规定工程劳务的内容、质量标准、工期、价款及支付方式等条款。特别是涉及到价款的部分,要明确是含税价还是不含税价,避免在税务处理上产生争议。同时,对于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也要做出清晰的约定,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登记备案方面,境内机构或个人向非居民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的,应当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境内机构和个人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报告表》,并附送非居民的税务登记证、合同、税务代理委托书复印件或非居民对有关事项的书面说明等资料。如果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的合同发生变更的,发包方或劳务受让方应自变更之日起10日内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非居民项目合同变更情况报告表》。 此外,在外汇管理方面,境内机构和个人向非居民支付工程劳务款项时,要按照外汇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需要提供合同、发票、税务凭证等相关资料,确保资金的汇出符合规定。并且,要妥善保管相关的合同、发票、付款凭证等资料,以备税务机关和其他部门的检查。总之,境内机构或个人向非居民发包工程劳务时,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以降低税务风险和法律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