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离婚时孩子会判给谁?


在涉及家庭暴力的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中的考量因素。 首先,法律对于孩子抚养权的判定遵循的是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在有家暴情形的案件中,家庭暴力是一个极为重要的考量因素。因为家暴行为显然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如果一方存在家庭暴力,法院通常会认为这一方不适合直接抚养孩子。 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孩子,虽然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但如果母亲存在严重的家暴行为,不适合抚养孩子,法院也可能会将抚养权判给父亲。 已满两周岁的孩子,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因素。而家暴行为会让实施家暴的一方在争夺抚养权时处于劣势。法院会更倾向于将抚养权判给没有家暴行为、能给孩子提供稳定、健康成长环境的一方。 当孩子已满八周岁时,孩子的意愿会被充分尊重。如果孩子因为家暴行为而对实施家暴的一方产生恐惧等心理,明确表示不愿意跟随其生活,法院一般会考虑孩子的意愿,将抚养权判给另一方。 此外,在司法实践中,法院还会考虑其他因素,比如双方的经济状况、居住条件、是否有时间陪伴孩子等。但家暴行为无疑是一个关键因素,会对抚养权的判定产生重大影响。所以,如果一方遭受家庭暴力并想争取孩子抚养权,要及时收集家暴的证据,如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伤情照片等,以便在诉讼中维护自己和孩子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