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家暴是否会被撤销监护权?


在我国法律体系下,实施家暴是有可能被撤销监护权的。下面我们详细解释这个问题。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监护权。监护权是指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通俗来讲,就是对特定人员进行照顾和管理的一种权利和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规定,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实施家暴显然属于“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比如,家长经常对孩子进行殴打、辱骂等暴力行为,给孩子的身体和心理都造成了严重的伤害,这种情况下就符合法律规定的撤销监护权的条件。 那么,谁可以申请撤销监护权呢?法律也有明确规定。《民法典》第三十六条规定,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当这些个人或组织发现监护人实施家暴等严重损害被监护人权益的行为时,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撤销其监护权。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来作出判决。 此外,即使监护权被撤销,根据《民法典》第三十七条规定,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也就是说,实施家暴被撤销监护权的人,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抚养等费用。 总之,实施家暴是严重违反法律和道德的行为,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是会被撤销监护权的。这一法律规定旨在保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为他们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的成长和生活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