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离婚时财产如何分配?


在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案件中,财产分配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下面将从几个方面来详细阐述。 首先,我们要了解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一般遵循的是平等分割的原则。然而,因为一方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情况,法律会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的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里的无过错方,在家庭暴力的情形下,就是遭受家暴的一方。 也就是说,法院在判决财产分配时,会考虑到家庭暴力这一因素,给予无过错方适当的倾斜。例如,可能会在财产份额上适当多分给无过错方,或者在分割一些特定财产时,优先考虑无过错方的需求。 同时,遭受家庭暴力的一方还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请求损害赔偿。该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指因家庭暴力导致的身体伤害所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等实际损失;精神损害赔偿则是对无过错方因遭受家庭暴力而遭受的精神痛苦的赔偿。 不过,要想在财产分配和损害赔偿中获得支持,遭受家庭暴力的一方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家庭暴力的存在。这些证据可以包括报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伤情照片、证人证言等。 总之,在家庭暴力离婚案件中,法律会充分保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无过错方不仅可以在财产分配上获得适当照顾,还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但前提是要做好证据的收集和保存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