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工费赔偿的时长是多久,一般赔偿金额是多少?
我前段时间出了意外受伤没法工作,涉及到误工费赔偿的问题。我不太清楚误工费赔偿的时长是怎么定的,也不知道一般能赔偿多少钱。想了解一下法律对于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好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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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简单来说,就是因为受伤没办法工作,这段时间少赚的钱就可以要求赔偿。 关于误工费赔偿的时长,也就是误工时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以医院给出的证明为准,如果因为受伤导致残疾并且一直没办法工作,那就可以计算到确定残疾那天的前一天。 而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则要区分不同情况。对于有固定收入的受害人,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比如,你每月工资是 5000 元,因为受伤休息了 2 个月,这 2 个月没上班就没拿到工资,那误工费就是 10000 元。要是没有固定收入呢,就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举个例子,你从事的是餐饮行业,没办法证明自己近三年平均收入,那法院就可能参照当地餐饮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来计算你的误工费。 在实际的赔偿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一些证据的问题。受害人需要提供医疗机构的病历、诊断证明等能证明误工时间的材料,对于有固定收入的,要提供单位的收入证明、工资流水等,没有固定收入的,可能要提供相关行业的从业证明等。总之,在主张误工费赔偿时,要准备好充分的证据,按照法律规定合理地确定赔偿时长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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