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组有哪些职责?


破产清算组在企业破产程序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其职责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和要求。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破产清算组的职责。 首先,接管破产企业。这意味着清算组要接收破产企业的一切财产、印章、账册、文书等资料。简单来说,就是把企业相关的所有东西都管起来,以便后续开展清算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管理人(这里的管理人在实践中常指破产清算组)应当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这一职责是后续清算工作得以顺利进行的基础。 其次,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保管破产财产要求清算组采取必要措施确保财产的安全,防止财产的损坏、丢失或被非法侵占。清理则是对企业的财产进行全面梳理,明确财产的种类、数量、状况等。估价是对财产的价值进行评估,以便后续的处理和分配。处理财产就是通过合适的方式将财产变现,比如拍卖、变卖等。分配财产则是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和比例,将变现后的财产分配给债权人等相关利益方。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管理人应当按照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或者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适时变价出售破产财产。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了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 再者,代表破产企业参加诉讼和仲裁活动。在企业破产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各种纠纷和争议,需要通过诉讼或仲裁来解决。清算组要以破产企业的名义参与这些活动,维护破产企业的合法权益。《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管理人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此外,清算组还需要调查破产企业的财务状况,制作财务报告;决定破产企业的内部管理事务;决定破产企业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等。这些职责都是为了保证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公平保护债权人、债务人等各方的合法权益。 总之,破产清算组的职责是多方面的,且都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清算组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履行职责,以确保破产程序的公正、公平、有序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