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有哪些职责?


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是学校学术事务的重要决策和咨询机构,在维护学术自由、保障学术公正、促进学术发展等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以下将详细介绍其主要职责。 学术审议是学术委员会的重要职责之一。这主要涉及对学校学术发展规划、科研计划等重要学术事项进行审议。例如,学校制定的未来五年学术发展规划,需要学术委员会对其合理性、可行性进行深入研究和评估,提出专业的意见和建议。根据《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第十一条规定,学术委员会应审议学科、专业及教师队伍建设规划,以及科学研究、对外学术交流合作等重大学术规划。 学术评定也是学术委员会的核心工作。它负责对教学、科研成果等进行评定。在教师职称评定中,学术委员会会根据教师的科研成果、教学质量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在科研项目评审时,对项目的创新性、可行性等进行评估,确定是否给予立项支持。《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第十一条还规定,学术委员会要评定教学、科学研究成果和奖励,对外推荐教学、科学研究成果奖。 学术决策方面,学术委员会在学校的学术事务中拥有一定的决策权。在学科专业设置与调整上,它可以根据学术发展趋势和学校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开设新的学科专业或对现有学科专业进行调整。在学术资源配置上,对科研经费、实验室设备等资源的分配提出决策性意见,确保资源的合理利用。依据《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第十一条,学术委员会有权决定学位授予的学术标准与办法,决定学位获得者的名单。 学术监督是保障学术诚信和学术道德的重要环节。学术委员会要对学术活动进行监督,防止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如果发现有教师或学生存在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学术委员会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和处理。《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学术委员会负责调查、认定学术不端行为,裁决学术纠纷。 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的职责涵盖了学术审议、评定、决策和监督等多个方面,对于保障学校学术事务的健康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其职责的履行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的,确保了学术权力的规范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