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车与电瓶车相撞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在电瓶车与电瓶车相撞的事故中,责任划分是确定各方赔偿责任的重要依据。责任划分主要是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 首先,我们来解释几个关键的概念。这里所说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可以简单理解为哪一方的行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比如一方突然转弯且未打转向灯,这个行为直接引发了碰撞,那这个行为在事故发生中就起到了主要作用。而“过错的严重程度”,指的是当事人违反交通规则或者安全注意义务的程度。像闯红灯、逆行这种严重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过错程度就比较高。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上述原则来划分责任。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第一种是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例如一方电瓶车驾驶人超速行驶且在路口未减速瞭望,直接撞上正常行驶的另一方电瓶车,那么超速行驶的这一方就要承担全部责任。第二种是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比如一方逆行,另一方车速过快,双方都有过错,可能就会根据具体情况划分主次责任或者同等责任。第三种是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比如因道路上突然出现不明障碍物,双方都来不及躲避而相撞,这种情况下就属于意外事故,双方都不用承担责任。还有一种情况是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比如一方为了碰瓷故意撞上另一方电瓶车,那么被撞的一方就没有责任。 在实际处理电瓶车相撞事故时,交警通常会进行现场勘查,收集相关证据,如现场照片、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等,然后依据这些证据和交通法规来准确划分责任。如果当事人对责任划分结果不服,还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复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