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成立的要件有哪些?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成立要件在法律上有着明确的规定,了解这些要件对于保障购房者和开发商双方的权益至关重要。下面我们就来详细探讨一下商品房买卖合同成立需要满足哪些要件。 首先,合同的主体要适格。这意味着签订合同的双方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对于购房者来说,一般只要是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的自然人,就具备签订合同的能力。而对于开发商,它必须是依法成立、具有房地产开发和销售资质的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之一。如果主体不适格,那么签订的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例如,未成年人在没有法定代理人同意的情况下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通常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其次,合同要体现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这要求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是自愿的,没有受到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的影响。也就是说,购房者是真心想买这套房子,开发商也是真心想出售该房屋,并且双方对于合同的各项条款都清楚明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比如,开发商故意隐瞒房屋的重大质量问题,诱使购房者签订合同,这种情况下合同可能会因为不是购房者真实意思表示而被撤销。 再者,合同的内容要合法。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合同中约定的条款要符合国家关于房地产交易的相关法律法规。例如,合同不能约定一些违反土地管理、规划等方面规定的内容。《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同时,合同还需要具备一些必要的条款,像房屋的基本信息(地址、面积等)、价格、付款方式、交付时间等。这些条款是合同的核心内容,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最后,合同的形式要符合要求。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而对于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要求采用书面形式。这是因为商品房交易涉及的金额较大,书面合同可以更明确地记录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减少日后发生纠纷的可能性。书面合同通常包括正式的购房合同文本,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总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成立需要满足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以及形式符合要求等要件。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仔细审查合同的各项条款,确保合同的成立符合法律规定,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