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生产伪劣农药罪的要件有哪些?


生产伪劣农药罪,是指生产者生产假农药、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或者生产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冒充合格的农药,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行为。下面来详细阐述构成该罪的要件。 ### 主体要件 生产伪劣农药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也就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能成为该罪的主体。同时,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对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这一规定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条。也就是说,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等单位,如果实施了生产伪劣农药的行为,都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 主观要件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生产者明知自己生产的是假农药、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或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冒充合格的农药,仍然进行生产。这里的“明知”包括确切知道和应当知道两种情况。如果生产者是因为疏忽大意或者对产品质量检测出现误差等非故意的原因导致生产出伪劣农药,一般不构成此罪。比如,生产者为了追求高额利润,故意降低生产标准,生产劣质农药,就具备了主观故意的要件。 ###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农用生产资料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农业生产。农药作为重要的农用生产资料,其质量直接关系到农业生产的安全和稳定。生产伪劣农药不仅破坏了国家对农药生产、销售的管理秩序,还可能给农业生产带来严重的损失,影响农作物的产量和质量,损害农民的利益。 ### 客观要件 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违反农、林、牧、渔等生产管理法规,生产伪劣农药,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行为。具体来说,包括生产假农药,即所含有效成分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不符或者以非农药冒充农药;生产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也就是原本有效的农药因为变质、过期等原因失去了应有的功效;以及以不合格的农药冒充合格的农药。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一般以二万元为起点。例如,农民使用了伪劣农药后,农作物大量减产,经济损失达到了二万元以上,就满足了客观方面的要件。 只有同时满足以上主体、主观、客体和客观四个要件,才可能构成生产伪劣农药罪。在实际生活中,无论是生产者还是相关监管部门,都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农药等农用生产资料的质量,保障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