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逃逸行为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交通肇事罪逃逸行为的构成要件在法律上有着明确的界定。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交通肇事罪。简单来说,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犯罪行为。而逃逸行为则是在交通肇事的基础上衍生出来的加重情节。 第一个构成要件是前提条件,即行为人必须具有交通肇事行为。这就要求行为人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比如超速行驶、酒后驾车、闯红灯等。并且这种违法行为导致了重大事故的发生,造成了他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从这条法律规定可以看出,交通肇事行为是逃逸行为的基础。 第二个构成要件是主观方面,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故意。也就是说,行为人在明知自己的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的情况下,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而选择逃跑。如果行为人是因为受伤昏迷、被他人控制等原因而未能及时留在现场,就不能认定为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故意,也就不构成逃逸行为。 第三个构成要件是客观方面,行为人实施了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这里的逃离不仅仅是指离开事故发生的物理地点,还包括在事故发生后,行为人没有履行救助义务、保护现场、报告公安机关等法定义务,以各种方式脱离现场的情况。例如,行为人将伤者送往医院后,未等交警到达就擅自离开;或者在事故发生后,假装不知情而继续驾车行驶等,都可以认定为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 综上所述,交通肇事罪逃逸行为的构成需要同时满足有交通肇事行为、主观上有逃避法律追究的故意以及客观上实施了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这三个要件。只有准确理解和把握这些构成要件,才能正确认定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维护法律的公正和公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