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我想了解一下刑法里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我身边好像有人的行为有点像寻衅滋事,但不太确定。所以想知道要满足什么条件才会构成这个罪名,比如在行为表现、主观想法等方面有啥要求。
展开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下面从四个方面来介绍其构成要件。 首先是主体要件。寻衅滋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只要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年满16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也就是说,只要是年满16岁,精神正常的人,都可能成为这个罪名的犯罪主体。这是因为在这个年龄段,一般人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认知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其次是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即犯罪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破坏社会秩序,仍然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他们通常是出于耍威风、取乐等不健康动机,无事生非。比如,有些人就是为了在朋友面前显示自己很厉害,故意去挑衅别人,这种故意的心态就是构成寻衅滋事罪主观方面的要件。 再次是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这里的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寻衅滋事的行为会让社会的正常运转受到干扰,让人们缺乏安全感。比如在商场里随意闹事,就破坏了商场正常的经营秩序,也影响了其他顾客的购物体验。 最后是客观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构成寻衅滋事罪:(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这里的“情节恶劣”“情节严重”等都有具体的司法认定标准,比如多次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轻伤等就可能被认定为情节恶劣。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