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判断行为人是否应承担侵权责任的重要依据。一般来说,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违法行为。违法行为指的是行为人实施的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法律是社会行为的准则,每个人都有义务遵守。如果行为人做了法律禁止的事情,或者没有履行法律要求的义务,就构成了违法行为。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里的过错行为往往就表现为违法行为。 其次是损害事实。损害事实是指因违法行为而给他人造成的人身或者财产上的损失。这种损失必须是客观存在的,而不是主观臆想的。比如,身体受到伤害、财产遭受损失等都属于损害事实。只有当有实际的损害发生时,才有可能构成侵权责任。 再者是因果关系。因果关系是指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着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也就是说,损害事实是由违法行为直接导致的。如果损害事实与违法行为之间没有这种因果联系,行为人就不承担侵权责任。例如,在一些侵权纠纷中,需要通过专业的鉴定或者证据来证明因果关系的存在。 最后是主观过错。主观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过失则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损害他人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一般侵权行为以过错责任为原则,即行为人有过错才承担侵权责任。 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即使行为人没有过错,也可能需要承担侵权责任,这就是所谓的无过错责任。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九条规定,占有或者使用易燃、易爆、剧毒、高放射性、强腐蚀性、高致病性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占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占有人或者使用人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