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渡性养老金的领取条件是什么?
我快到退休年龄了,听说有过渡性养老金,但是不太清楚领取条件。我之前工作了好多年,经历过不同的工作单位,也有过不同的社保缴纳情况。我想知道像我这种情况,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能领取过渡性养老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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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性养老金是为了解决“中人”(指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在新旧制度衔接过程中养老金待遇的平稳过渡而设立的一种补充性养老金。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其领取条件: 首先,时间条件方面,参保人员需要是在当地养老保险统账结合制度建立前参加工作,统账结合制度建立后退休的。这里的统账结合制度,简单来说就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社会统筹部分由单位缴纳的费用组成,用于支付当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个人账户部分则是个人缴纳的费用,归个人所有。不同地区的统账结合制度建立时间不一样,比如有的地区是1996年1月1日开始实施。 其次,缴费年限条件,一般要求参保人员具有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参保人员在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之前,很多职工并没有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用,但他们的工作年限也被认可为一种缴费年限。通常来说,视同缴费年限加上实际缴费年限需要达到一定标准,比如累计满15年。 相关法律依据为《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该决定明确规定了对于“中人”在发放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以保障这部分人员的养老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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