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明知单位偷税漏税还占便宜是否违法?
我在一家单位上班,我知道单位存在偷税漏税的情况,有时候我也跟着占了点小便宜。我现在有点担心,这种情况下我是不是也违法了呀?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我这样做有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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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偷税漏税的概念。偷税漏税指的是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等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单位进行偷税漏税,这明显违反了税收相关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接下来分析员工明知单位偷税漏税还占便宜的情况。如果员工只是单纯地知道单位偷税漏税,没有参与其中的操作,但是从中获得了一定利益,这种情况要分不同情形来看。如果员工获得的利益与单位偷税漏税行为没有直接关联,比如是正常的工资、福利等,那么员工一般不构成违法。但如果员工获得的利益是单位通过偷税漏税节省下来的资金发放的额外福利,或者员工协助单位进行了一些偷税漏税的行为并从中获利,那么员工就可能涉及违法了。 从刑法角度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了逃税罪。如果单位的偷税漏税行为达到了逃税罪的标准,而员工在其中起到了一定作用,比如提供虚假的财务数据等,那么员工可能会作为共犯被追究刑事责任。即使不构成犯罪,根据相关税收法规,员工可能也需要退还不当得利,并且可能面临一定的行政处罚。所以,员工明知单位偷税漏税还占便宜是否违法,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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