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时员工补偿怎么算?
公司经营不善要破产清算,我作为员工,想了解下在这种情况下,我的补偿是怎么计算的。我在公司工作了好几年,也不知道能拿到多少补偿,心里很没底,希望能弄清楚具体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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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破产清算的情况下,员工依法享有获得相应补偿的权利。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员工补偿的计算方式。 首先,明确一下经济补偿的概念。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在某些法定情形下,给予劳动者的一种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同时,该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那么经济补偿具体如何计算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给出了明确的计算标准。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举个例子,如果您在公司工作了3年零8个月,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么公司应支付给您的经济补偿就是4个月的工资,即4×5000 = 20000元。 此外,在公司破产清算时,员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会在破产财产中优先清偿。 总之,当公司破产清算时,员工可以依据上述法律规定,计算自己应得的补偿。如果与公司在补偿问题上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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