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职工因公死亡单位不认定工伤该如何处理?

我老公是单位职工,在工作时不幸因公死亡,可单位却不认定这是工伤。我家里上有老下有小,全指望老公这份收入,现在他没了,单位还不认定工伤,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我想了解下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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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认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职工因公死亡但单位不认定工伤时,职工的近亲属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我们要明白工伤认定的定义。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也就是说,它是确定职工所受伤害能否被认定为工伤的一个法定程序。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所以,在单位不认定工伤的情况下,职工的近亲属有权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申请工伤认定。 在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准备一系列材料。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三)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诊断病历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会根据审核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负责安排相关人员配合工作,据实提供情况和证明材料。如果单位拒不配合调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采取相应措施。 如果职工近亲属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也有救济途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总之,职工因公死亡单位不认定工伤时,职工近亲属要及时、合理地运用法律武器,通过合法途径申请工伤认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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