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受伤后未上班,单位未解除劳动合同该怎么赔偿?
我在工作时受了伤,之后就没再去上班,单位也没和我解除劳动合同。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单位该怎么给我赔偿,是按照正常工资赔,还是有别的赔偿标准呢?想了解下具体的赔偿方式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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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工受伤后未上班且单位未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赔偿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形来确定。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期间。劳动能力鉴定则是确定职工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一种鉴定。下面分情况为你详细解释赔偿方式: 如果职工所受伤害被认定为工伤,那么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例如,小李在工作中受伤,经认定为工伤,他的停工留薪期为6个月,那么在这6个月内,单位要按照他受伤前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月支付给他。 要是职工受伤未被认定为工伤,那么就不适用工伤赔偿的相关规定。不过单位与职工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单位未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资。如果职工因自身疾病等非工伤原因无法上班,单位可以根据相关规章制度,在符合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支付病假工资。一般来说,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比如,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每月2000元,那么单位支付的病假工资就不能低于1600元。 此外,如果单位存在未按照规定支付工资、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等违法行为,职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劳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职工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医院诊断证明、工资发放记录等,以证明自己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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