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员工维权连续三天算自动离职吗?

我是一名员工,因为公司存在一些不合理的待遇,我就开始维权。可公司说我连续三天没来上班算自动离职。我想知道在我维权的情况下,连续三天没上班真的会被认定为自动离职吗?
展开 view-more
  • #员工维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员工维权时连续三天是否算自动离职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明确一下“自动离职”的概念。自动离职指的是劳动者不向用人单位打招呼,随意脱离所在工作岗位和所在单位的行为。它本质上是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一种情形。 对于自动离职的认定和处理,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统一的直接规定,但一般是依据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来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如果用人单位有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明确规定了连续旷工三天属于自动离职,且该规章制度是按照法律规定的民主程序制定,并向劳动者进行了公示或告知,那么在员工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天未上班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依据此规章制度认定员工自动离职,是有可能被法律认可的。 然而,员工处于维权状态的情况需要特别分析。假如员工是因为合理合法的维权行为,比如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未依法缴纳社保等违法行为,员工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采取一定行动,不能简单地将其三天未上班认定为旷工进而视为自动离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等。在这些情况下,员工的维权行为是有法律依据的,用人单位不能以自动离职为由侵害员工的合法权益。 总之,员工维权时连续三天是否算自动离职不能一概而论,要综合考虑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否合法有效以及员工维权行为的合理性和合法性等多方面因素。如果员工认为用人单位的处理方式不合理,侵犯了自己的权益,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