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精神病发被辞职是否有赔偿?

我患了精神病,在发病期间公司把我辞退了。我不清楚这种情况下公司应不应该给我赔偿,也不知道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想问问这种情况我能拿到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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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法律规定中,判断精神病发被辞职是否有赔偿,要依据具体情况来看。首先,我们来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合法解除和违法解除。合法解除意味着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而违法解除则是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擅自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对于因精神病发病而被辞职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相关规定。其中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者的医疗期内,仅仅因为劳动者精神病发就将其辞退,这种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但是,如果劳动者在医疗期满后,确实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并且用人单位按照法定程序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的,那么用人单位的行为就是合法的,不过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所以,精神病发被辞职是否有赔偿,要根据是否处于医疗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是否合法等因素来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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