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债务的还款顺序是怎样的?


企业债务的还款顺序在我国法律中有明确规定,了解这些规定对于企业妥善处理债务问题至关重要。下面我们来详细介绍企业债务的还款顺序。首先是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破产费用是指在企业破产程序中,为了保证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而支付的费用。比如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这就像打官司要交的诉讼费一样,是为了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企业破产相关的问题;还有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这类似于整理、出售企业资产以及把卖资产得到的钱进行分配所产生的费用;以及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共益债务则是在破产程序中,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而负担的债务。例如,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简单来说就是别人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为了企业的利益管理企业财产所产生的债务;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其次是职工债权。这主要包括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首先清偿职工债权。这体现了法律对企业职工权益的保护,因为职工往往是企业经营中相对弱势的群体,他们的工资等权益关系到其基本生活保障。然后是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需要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同时也需要依法缴纳各种税款。这些费用和税款是企业对国家和社会应尽的义务。破产财产在清偿职工债权后,接着就用于清偿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普通破产债权是指除了上述优先受偿的债权之外的其他债权,比如企业向其他企业或个人的借款等。当破产财产清偿完前面几类债权后,还有剩余的,才用于清偿普通破产债权。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总之,企业债务的还款顺序是有严格法律规定的,企业在处理债务问题时,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清偿,以保障各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