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是怎样的?


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是国家为了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科技创新而出台的一项税收优惠政策。简单来说,加计扣除就是在企业实际发生研发费用的基础上,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还可以额外多扣除一定比例的费用,这样就会减少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从而少交企业所得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规定,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进一步明确,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75%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摊销。后来,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相关公告,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要享受这个政策,企业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首先,企业的研发活动必须是为了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其次,研发费用的核算要符合相关规定,企业应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对研发支出进行会计处理;同时,对享受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按研发项目设置辅助账,准确归集核算当年可加计扣除的各项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时,需按规定向税务机关报送相关资料,申请享受加计扣除优惠。如果符合条件但没有及时享受该政策的,以后年度发现后也可以追补享受并履行备案手续,追溯期限最长为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