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是多少?


环保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是判断涉及环保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进而决定是否进行刑事立案的重要依据。在我国,不同的环保犯罪行为有着不同的立案标准,下面为你详细介绍一些常见的环保刑事案件及其立案标准。 首先是污染环境罪。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补充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二千五百株以上的;致使一人以上死亡、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一人以上重伤并且五人以上轻伤的;致使传染病发生、流行或者人员中毒达到《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Ⅲ级以上情形,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其他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情形。这里所说的公私财产损失包括污染环境行为直接造成财产损毁、减少的实际价值,为防止污染扩大以及消除污染而采取的必要的、合理的措施而发生的费用。 其次是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应予立案追诉。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我国关于固体废物进口管理的规定,损害了我国的生态环境安全。 还有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未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二千五百株以上的;致使一人以上死亡、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一人以上重伤并且五人以上轻伤的;致使传染病发生、流行或者人员中毒达到《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Ⅲ级以上情形,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其他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情形。 总之,环保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是依据不同的犯罪行为和危害后果来确定的,其目的是为了保护我们的生态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如果你对具体的环保刑事案件立案标准还有疑问,可以进一步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