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赔偿司法解释的内容有哪些?


环境污染赔偿司法解释主要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面为你详细解读其主要内容。 首先,关于归责原则。该解释明确规定,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意味着只要存在环境污染行为并造成了损害,不管侵权人是否有过错,都要承担赔偿责任。例如,一家工厂随意排放污水,导致周边鱼塘的鱼死亡,那么这家工厂就需要对鱼塘主的损失进行赔偿。这一规定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中关于无过错责任原则的相关规定,其目的是更好地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督促企业等污染者积极采取措施防止环境污染。 其次,对于因果关系的认定。被侵权人只需要证明污染者排放了污染物,该污染物进入了被侵权人的生活、生产区域并导致损害的可能性,以及损害结果的发生。而污染者需要就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比如,在一个居民区附近的化工企业排放了废气,居民出现了呼吸道疾病等症状,居民只要证明化工企业排放废气以及自己患病的事实,化工企业就要证明废气排放与居民患病之间没有因果关系。这一规定减轻了被侵权人的举证负担,因为在环境污染案件中,被侵权人往往很难获取专业的证据来证明因果关系。 再者,关于赔偿范围。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害赔偿范围包括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财产损害赔偿则包括因环境污染导致的直接财产损失和间接财产损失,如农作物减产、养殖物死亡等。这些赔偿范围的规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侵权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 另外,该解释还对共同侵权、第三人过错等情况作出了规定。如果两个以上污染者共同实施污染行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污染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污染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总之,环境污染赔偿司法解释为解决环境污染侵权纠纷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保障了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促使污染者更加重视环境保护,减少环境污染行为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