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名股东享有哪些权利?


挂名股东,通常指的是在公司的工商登记等文件中被登记为股东,但实际上并未对公司进行出资,也不参与公司的实际经营管理的人。从法律层面来看,挂名股东的权利在一定程度上是有明确规定的。 首先,挂名股东享有知情权。这意味着他们有权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所以,挂名股东也能通过这些方式,了解公司的相关信息。 其次,挂名股东在某些情况下享有分红权。虽然他们没有实际出资,但如果在挂名时与实际出资人有关于分红的约定,并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挂名股东可以按照约定获得公司的红利分配。《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这就为挂名股东依据约定获得分红提供了法律支持。 再者,挂名股东还享有表决权。在公司召开股东会时,挂名股东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表决权,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公司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挂名股东在这方面也有相应的权利。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挂名股东的权利在实际行使过程中可能会受到诸多限制。比如,实际出资人可能会对挂名股东的权利行使进行干预。而且,如果挂名股东与实际出资人之间没有明确的协议,在权利行使上可能会产生纠纷。因此,挂名股东在挂名之前,一定要与实际出资人签订详细的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