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使用权限到期后该怎么办?
我买了套房子,最近才发现房子是有使用权限的。现在有点担心,不知道房子使用权限到期后会怎样,是要被收回吗?还是有其他办法处理?我应该怎么做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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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使用权限通常指的是土地使用权,因为我国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个人拥有的是土地使用权。一般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商业用地是40年,工业用地是50年等。 当房子土地使用权限到期后,根据不同的土地性质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对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这意味着住宅用地到期后无需业主主动申请,会自动续期,不过目前对于续期费用的具体标准和缴纳办法,还需要等待后续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进一步明确。 而对于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后的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通常来说,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后,需要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续期申请,经批准后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支付土地出让金,并办理相关土地登记手续。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法律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但也有合同约定给予一定补偿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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