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年限到期了该怎么办?
我买了套房子,最近才发现房子是有使用年限的。我就担心等房子年限到期了,这房子该咋处理。我是继续拥有它,还是要重新办理啥手续?会不会被收回啊?心里没底,想了解下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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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房子年限到期时,我们需要先明确这里所说的“房子年限”,实际上指的是房屋所占用土地的使用年限,因为房屋本身是属于个人的私有财产,享有永久的所有权。土地使用年限通常根据土地用途不同而有所差异,例如居住用地是70年,工业用地、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是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是40年等。 对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也就是我们常见的居住用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这就意味着,居住用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会自动续期,不用担心土地被收回。不过关于续期费用目前法律还没有明确统一的规定,未来会依照相关行政法规办理。 对于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一般来说,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后,土地使用者需要提前一年向出让方提出续期申请,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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