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婚姻可以分割财产吗
我最近发现自己的婚姻可能属于无效婚姻,心里特别着急。我们在“婚姻”期间一起攒了些钱,还共同买了一些东西。我想知道,要是婚姻真的被认定无效了,这些财产该怎么处理?我能不能分到一部分呢?特别想了解无效婚姻在财产分割方面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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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婚姻是可以分割财产的。首先来了解一下无效婚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这三种情况会导致婚姻无效。 在无效婚姻里,关于财产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指出,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简单说,就是如果婚姻无效,双方在同居期间获得的财产,一般先由两人商量着怎么分。比如一起买的房子、存的钱等,两人可以自行协商比例。要是谈不拢,就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有没有过错等情况来判。像一方存在重婚等过错行为,那在分割财产时可能会少分。另外,能证明是一方个人的财产,比如一方在同居前就有的房产、存款等,还是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总之,无效婚姻的财产分割要依法依规,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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