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侵权需要承担哪些民事责任?


环境污染侵权民事责任是指因污染环境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时,污染者应当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下面我们详细了解一下相关内容。 首先,环境污染侵权民事责任有其独特的构成要件。一般来说,不需要考虑污染者是否存在主观过错,只要有污染环境的行为、损害事实以及两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规定,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表明在环境污染侵权案件中,采用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也就是说,无论污染者是否故意或者过失实施了污染行为,只要造成了损害后果,就需要承担责任。 其次,污染者承担的民事责任方式多样。最常见的是赔偿损失,当污染行为给他人造成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时,污染者需要对受害者进行经济赔偿。比如,因工厂排放污水导致农民的农作物减产,工厂就需要赔偿农民相应的经济损失。另外,还可能要求污染者承担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责任。如果污染行为仍在持续,对他人的正常生活或者环境安全造成威胁,受害者有权要求污染者停止污染行为,排除妨碍。例如,工厂排放的废气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居民可以要求工厂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消除对他们生活的影响。 在举证责任方面,法律也有特殊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这意味着受害者只需证明存在污染行为和损害事实,而污染者需要证明自己的行为与损害结果没有因果关系或者存在免责事由,否则就要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受害者要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与污染者协商是比较便捷的方式,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有关部门进行调解。仲裁则需要双方事先达成仲裁协议。而诉讼是最具强制力的方式,受害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污染者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