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在离婚时获得损害赔偿需要什么证据?


在离婚时想要获得损害赔偿,我们首先要了解什么是离婚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就是因为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行为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给无过错方造成了物质和精神上的损害,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给予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那么针对不同的情形,需要的证据也有所不同。 如果是重婚的情况,证据可以是过错方与他人领取的结婚证,这是最直接证明重婚的证据。还可以是他们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相关证据,比如周围邻居的证人证言,证明他们对外宣称是夫妻关系,或者一些书信、聊天记录等能体现他们以夫妻相称的内容。 若存在与他人同居的情形,照片、视频资料是比较直观的证据,能够显示过错方与他人长期稳定地共同居住。租房合同也是有力的证据,如果能证明过错方为同居对象租赁了房屋,且居住时间较长,也可以作为认定同居的依据。同时,居委会、物业等的证明也有一定的作用,他们可能了解到过错方与他人共同居住的情况。 对于实施家庭暴力的情况,报警记录是非常重要的证据。当遭受家庭暴力时及时报警,警方会出警处理,记录下事件的情况。医院的诊断证明和病历也是关键证据,它能证明受害人因家庭暴力受到的身体伤害程度。此外,受伤部位的照片、视频也可以作为辅助证据,直观地展示伤害情况。 要是涉及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相关的证人证言很重要,比如邻居、亲戚看到的虐待或遗弃行为。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的调解记录也能证明存在这样的情况。如果有被虐待、遗弃期间的就医记录等,也可以作为证据。 对于“有其他重大过错”,这是一个相对宽泛的概念,需要根据具体的过错行为来收集证据。比如过错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相关的公安机关处罚记录、戒毒所记录等都可以作为证据。总之,在收集证据时要合法合规,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这样才能在离婚损害赔偿的诉求中更有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