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起诉离婚时,证据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能帮助法院更好地了解案件情况,从而做出公正的判决。以下为您详细介绍不同方面所需的证据: 首先是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等,这些证件能明确你们的婚姻关系和身份信息。比如结婚证,它是婚姻关系存在的直接证明,是起诉离婚必不可少的证据之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起诉时需要明确原被告的身份和诉讼主体资格,这些证件就是证明的关键材料。 其次是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涉及家庭暴力的,要提供法医鉴定,提出证人。比如医院的诊断证明、报警记录等,这些都能证明家庭暴力的发生。若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需提供分居达两年的证明材料,如租房合同、居委会证明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情况,要提交居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还应提供相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要提供与他人同居的证据材料,比如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这些证据就是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符合法定离婚情形的依据。 再者是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子女户口、出生证明、身份证等能证明子女身份信息。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这能体现抚养能力。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母生活的相关证据,以尊重子女的意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这些证据有助于法院做出最有利于子女的抚养判决。 最后是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房产方面,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银行存款要提交开户银行名称、银行帐号、存折等。股票要提交开户券商名称及股东代码、资金帐号、股票资金对帐单等。车辆需提交行驶证、车牌号等。知识产权方面,要提供知识产权相关证书。若有债权债务,要提供借据、相关的证据佐证,夫妻双方协议分担的,还需提供书面协议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些证据能帮助法院准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