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除斥期间、形成权和诉讼时效是怎样的?

我在处理一些法律事务时,遇到了除斥期间、形成权和诉讼时效这些概念。我不太清楚它们具体是什么意思,也不知道它们之间有什么区别。想了解一下这些法律概念的含义、特点以及在实际法律事务中的应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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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时效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除斥期间。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简单来说,就是一个固定的时间段,在这个时间段内,特定的权利是有效的,如果过了这个时间,权利就消灭了。比如,《民法典》中规定的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这个“一年”就是除斥期间。一旦过了这一年,撤销权就没了,即使你后来发现合同有问题,也不能再行使撤销权了。 接着是形成权。形成权是指权利人依自己的单方意思表示,就能使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权利。通俗来讲,就是你自己一个人说了算,不需要别人同意,就能改变一些法律关系。像前面提到的可撤销合同中的撤销权,就是一种形成权。只要你有撤销权,你单方面表示要撤销合同,合同就可能被撤销。形成权的行使受除斥期间的限制,过了除斥期间,形成权就无法行使了。 最后说说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义务人就获得抗辩权,权利人的胜诉权就会消灭。比如,别人欠你钱,你一直没去要,过了三年(一般诉讼时效是三年),对方就可以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进行抗辩。如果对方提出了这个抗辩,法院就不会再支持你让对方还钱的请求了。不过,诉讼时效是可以中断、中止和延长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暂时停止。 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是有区别的。除斥期间是不变期间,不适用中断、中止和延长的规定;而诉讼时效是可变期间,可以因法定事由而中断、中止和延长。除斥期间消灭的是实体权利,而诉讼时效消灭的是胜诉权。 形成权与诉讼时效没有直接关联,它主要受除斥期间的约束。而诉讼时效主要适用于请求权,是为了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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