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检举为要挟的敲诈勒索是否构成犯罪?


在探讨以检举为要挟的敲诈勒索是否构成犯罪之前,我们先来明确敲诈勒索的概念。敲诈勒索,简单来说,就是通过威胁、要挟等手段,迫使他人交出财物的行为。 从法律原理上分析,以检举为要挟进行敲诈勒索,本质上就是利用他人害怕被检举后可能面临不利后果的心理,来达到获取财物的目的。比如,甲掌握了乙一些不太合规的事情,甲以向相关部门检举乙为要挟,要求乙给甲一笔钱,否则就去检举,这就是典型的以检举为要挟的敲诈勒索情形。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对敲诈勒索罪有明确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里提到了“数额较大”“多次敲诈勒索”等关键条件。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而“多次敲诈勒索”指的是二年内敲诈勒索三次以上。 所以,以检举为要挟的敲诈勒索是否构成犯罪,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如果要挟者勒索的财物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或者存在“多次敲诈勒索”的情况,那么就会构成敲诈勒索罪。反之,如果勒索财物未达到数额标准,也不属于多次敲诈勒索,虽然不构成犯罪,但这种行为也是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综上所述,以检举为要挟进行敲诈勒索,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是会构成犯罪的。大家在遇到这种情况时,要及时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