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中精神损害赔偿数额评算因素包含哪些?


在医疗纠纷中,精神损害赔偿是指患者及其近亲属因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医疗过错行为,遭受精神痛苦或精神利益受损,而要求医疗机构给予的经济赔偿。以下是评算医疗纠纷中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时通常会考虑的因素。 首先是侵权人的过错程度。这主要看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存在的过错大小。如果是故意造成患者损害,或者存在重大过失,那么在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时,一般会倾向于较高的赔偿。例如,医生违反诊疗规范,明知某种操作可能会给患者带来严重后果却仍然为之,这种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就可能导致相对高额的精神损害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这里的过错程度会影响到精神损害赔偿的具体数额。 其次是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比如,医疗机构以冷漠、粗暴的态度对待患者,或者在公开场合泄露患者隐私等不当行为,会加重患者及其家属的精神痛苦。相较于一般的医疗失误,这种恶劣的情节会使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有所增加。 再者是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这是衡量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重要因素。如果医疗过错导致患者伤残、死亡,或者给患者及其家属带来长期的心理创伤,那么精神损害赔偿数额通常会比较高。例如,医疗事故导致患者失去了正常的生活能力,无法自理,这种严重后果会使患者及其家属承受巨大的精神压力,赔偿数额自然会相应提高。 然后是侵权人的获利情况。虽然在医疗纠纷中,医疗机构一般不是以侵权行为获利,但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通过不当医疗行为获取了额外的经济利益,这也会在评算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时予以考虑。 最后是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生活成本不同,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也会有所差异。在经济发达地区,生活水平较高,赔偿数额可能相对较高;而在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赔偿数额则可能相对较低。 总之,医疗纠纷中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评算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以确保赔偿数额既能合理补偿患者及其家属所遭受的精神损害,又能体现法律的公平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