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厂八级伤残鉴定应赔偿多少钱?

我在工厂工作时受了伤,经过鉴定是八级伤残。我不太清楚工厂这边应该给我多少赔偿,也不知道赔偿的标准和具体项目有哪些,希望能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让我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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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八级伤残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工厂工作中被鉴定为八级伤残,赔偿问题主要涉及工伤保险待遇和法律规定。下面为您详细解释赔偿项目及标准。首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很重要的一项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八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例如,若您的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就是5000×11 = 55000元。其次,还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两项赔偿是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支付。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不同地区的标准差异较大。比如有些地区可能会根据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来计算。以某地区为例,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可能是10个月的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可能是15个月的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另外,在治疗工伤期间,您还可以享受停工留薪待遇。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此外,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如果工厂没有为您缴纳工伤保险,那么上述的各项赔偿费用都将由工厂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支付给您。若在赔偿过程中,您与工厂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申请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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