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真合同存在哪些隐患?
我之前和合作方签订了一份传真合同,现在有点担心会有问题。想了解下传真合同具体会存在哪些隐患,这些隐患会对我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在法律上会有怎样的认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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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合同是通过传真方式签订的合同,在商业活动中较为常见,但它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隐患。首先,从合同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方面来看,传真件容易被篡改。因为传真件是复印件,一些不法分子可能会利用技术手段对其内容进行修改,比如修改合同的金额、交货时间等重要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虽然传真合同属于书面合同的一种,但一旦出现被篡改的情况,在法律上证明其真实性就会变得困难。其次,在证据效力上,传真合同也存在一定问题。如果双方对合同内容产生争议,传真件作为证据时,其证明力相对较弱。因为它是通过电子信号传输的,容易受到传输过程中各种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内容模糊不清。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可能会要求提供其他证据来佐证传真合同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例如,如果仅有传真合同,而没有其他相关的交易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相互印证,法院可能不会完全采信该传真合同。此外,传真合同的保存也是一个问题。传真件的纸张容易褪色、破损,随着时间的推移,其内容可能会变得难以辨认。一旦发生纠纷,无法提供清晰完整的传真合同,就会给维权带来很大的困难。为了降低传真合同的风险,建议在签订传真合同后,及时要求对方邮寄合同原件,并妥善保存好相关的交易凭证、沟通记录等,以备不时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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