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物权法》上的浮动抵押担保制度是怎样的?


浮动抵押担保制度是一种特殊的担保方式,下面为您详细介绍我国《物权法》上的这一制度。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浮动抵押的概念。浮动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现有的和将有的全部财产或者部分财产为债权提供担保,在行使抵押权之前,抵押人对抵押财产保留在正常经营过程中的处分权。简单来说,就是抵押人可以在一定范围内继续使用和处置抵押财产,不像一般抵押那样,抵押财产相对固定。 我国《物权法》对浮动抵押做了明确规定。依据《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经当事人书面协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实现抵押权时的动产优先受偿。这表明了浮动抵押的主体主要是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业生产经营者,抵押财产包括现有的和将有的特定动产。 浮动抵押的设立条件较为宽松。根据规定,只要当事人签订书面协议即可设立浮动抵押,不需要像一般抵押那样对每一项财产进行详细的登记和特定化。这使得企业等主体在进行正常经营活动时更加灵活,不妨碍其对抵押财产的使用和处分。 然而,浮动抵押也有其特点和限制。一方面,在浮动抵押期间,抵押财产处于不断变化的状态,直到发生法定或者约定的事由,抵押财产才确定下来。这些事由包括债务履行期届满,债权未实现;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一旦抵押财产确定,浮动抵押就转化为固定抵押,债权人可以就确定的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另一方面,浮动抵押的公示方式是登记。依据《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九条,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以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的动产抵押的,应当向抵押人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这意味着登记是对抗善意第三人的要件,而不是浮动抵押设立的要件。 与一般抵押相比,浮动抵押的优势在于它给予了抵押人更大的经营自主权,有利于企业的正常经营和资金流转。但同时,由于抵押财产的不确定性,对于债权人来说,存在一定的风险。债权人需要在设立浮动抵押时,对抵押人的经营状况、信用等进行充分的评估和监控,以保障自己的债权安全。 总之,我国《物权法》上的浮动抵押担保制度为企业等主体提供了一种灵活的融资担保方式,但在实际应用中,无论是抵押人还是债权人都需要了解其规则和特点,以充分发挥其优势,规避可能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