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依据增值税的有关规定,境外单位有什么规定呢?

我在和境外单位有业务往来,不太清楚依据增值税相关规定,境外单位在我国的增值税方面有啥具体要求和规定,比如纳税义务、税率这些,想了解一下避免自己在业务中出现税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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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增值税相关规定里,境外单位是一个重要的概念。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增值税。增值税简单来说,就是对商品或者服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所征收的一种税。打个比方,一件商品进价是100元,售价是120元,中间20元的增值部分就可能要缴纳增值税。 对于境外单位,如果他们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并且没有在境内设立经营机构的,那么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这就意味着购买方需要帮忙履行扣缴增值税的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销售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同时,境外单位在境内提供应税行为,按照现行增值税政策规定,适用税率要根据具体的应税行为来确定。比如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一般是13%;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9%;而提供增值电信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租赁服务除外)、生活服务,销售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除外),税率为6%。 境外单位如果符合一定条件,也可以享受增值税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不过这需要按照我国税收法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申请和办理。总之,境外单位在我国涉及增值税的业务,需要严格按照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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