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约定应采用什么形式呢?


夫妻财产约定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各自婚前财产、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等事项作出的约定。这种约定在法律上是受到保护的,但需要遵循一定的形式要求。 在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就明确了夫妻财产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 采用书面形式具有多方面的好处。首先,书面形式能够清晰、明确地记录夫妻双方的约定内容,避免日后因口头约定不明确而产生纠纷。比如,夫妻双方在书面约定中可以详细写明哪些财产归一方所有,哪些财产为共同共有,以及财产的具体范围等。其次,书面形式便于保存和查证。当发生争议时,书面协议可以作为重要的证据,证明双方曾经达成的约定。 当然,书面形式的夫妻财产约定并不局限于某种特定的格式。它可以是夫妻双方自行签订的协议,也可以是经过公证的协议。自行签订的协议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就是有效的。而经过公证的协议,其证明力相对更强,因为公证机构会对协议的内容和签订过程进行审查,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法律规定夫妻财产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口头约定也可能被认定为有效。例如,夫妻双方都承认有口头约定,并且能够提供相关证据证明约定的内容,法院也可能会认可该口头约定的效力。但这种情况相对较少,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建议夫妻双方在进行财产约定时,尽量采用书面形式。 总之,夫妻财产约定采用书面形式是符合法律规定且较为稳妥的做法。夫妻双方在签订书面协议时,应当认真考虑约定的内容,确保其公平、合理、合法,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