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罪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合同诈骗罪,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各种欺诈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犯罪行为。了解其表现形式,能帮助大家在商业活动和日常生活中更好地防范风险。 首先是虚构事实。犯罪者会编造根本不存在的事实,以此来欺骗对方当事人,让其相信并签订合同。比如,声称自己拥有某大型项目,需要寻找合作伙伴,吸引他人投资;或者虚构自己的身份、资质、资产等情况,使对方产生信任感。这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属于合同诈骗的一种表现形式。 其次是隐瞒真相。行为人故意隐瞒一些重要事实,使对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合同。例如,在销售商品时,隐瞒商品存在的重大质量问题;或者在转让公司股权时,隐瞒公司的巨额债务等。这种故意隐瞒的行为,同样是为了骗取对方的财物,也是合同诈骗罪的常见表现。 再者是以虚假的担保作保证。犯罪者会提供虚假的抵押物、质押物或者保证函等,让对方觉得交易有保障,从而签订合同。比如,用已经抵押给他人的房产作为担保,或者找根本没有偿还能力的人作保证人。这种虚假担保的行为,本质上也是一种欺诈手段,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还有就是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在签订合同并取得对方的财物后,犯罪者直接消失不见,不再履行合同义务,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这种行为明显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是合同诈骗罪中比较恶劣的一种表现。 另外,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以小部分履行合同的方式欺骗对方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先履行一小部分合同义务,让对方觉得自己有履行能力和诚意,然后再骗取更多的财物。这种行为也是合同诈骗的常见手段之一。 如果在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发现对方存在上述表现形式,一定要提高警惕,及时采取措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如果涉及到合同诈骗犯罪,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