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租形式包括哪些?


土地承租形式指的是在土地租赁过程中,出租方和承租方之间达成的租赁方式和约定。在我国,土地承租形式是受到法律规范和保障的。以下为你介绍几种常见的土地承租形式: 1. 国有土地租赁:这是国家将国有土地出租给使用者使用,由使用者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一定年期的土地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的行为。根据《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对于原有建设用地,法律规定可以划拨使用的仍维持划拨,不实行有偿使用;对因发生土地转让、场地出租、企业改制和改变土地用途后依法应当有偿使用的,可以实行租赁。对于新增建设用地,重点仍应是推行和完善国有土地出让,租赁只作为出让方式的补充。 2. 土地使用权出租: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租。土地使用权出租后,出租人必须继续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出租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承租方按出租时约定的条件对承包方负责。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 不同的土地承租形式适用于不同的情况和主体。国有土地租赁一般适用于国有土地的使用,土地使用权出租常见于城镇土地的商业利用等场景,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主要发生在农村土地的农业生产经营方面。在进行土地承租时,当事人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签订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