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聚众报复随意殴打他人,行为人构成寻衅滋事还是故意伤害?

我之前和人有点矛盾,对方纠集了一群人来报复我,把我打伤了。我想知道,他们这种聚众报复还随意殴打我的行为,在法律上是构成寻衅滋事罪,还是故意伤害罪呢?我不太懂这两者的区别,想了解清楚,看看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
展开 view-more
  • #罪名认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聚众报复随意殴打他人的行为人构成寻衅滋事罪还是故意伤害罪,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考量。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的概念。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而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从犯罪动机来看,寻衅滋事罪的行为人往往是出于耍威风、取乐等寻求精神刺激的动机,无端生事、肆意挑衅。比如,仅仅因为看对方不顺眼,或者为了在朋友面前显示自己的“厉害”,就随意殴打他人。而故意伤害罪通常是基于一定的恩怨、矛盾等原因,行为人主观上就是为了伤害特定的对象。就像因经济纠纷、感情纠葛等引发的伤害行为。 从行为对象来看,寻衅滋事罪侵害的对象往往是不特定的。行为人可能在公共场所随意选择目标进行殴打,并不针对某一个特定的人。而故意伤害罪的对象则是特定的,是行为人明确想要伤害的那个人。 从行为的客观表现和危害后果来看,寻衅滋事罪中的殴打行为一般是比较随意、突发性的,对他人造成的伤害程度相对较轻,但更强调对社会秩序的破坏。而故意伤害罪则更侧重于对他人身体健康造成的实际损害,伤害后果可能较为严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所以,对于聚众报复随意殴打他人的行为,需要综合上述各方面因素来判断构成何种罪名。如果行为主要表现为无端生事、破坏社会秩序,即使造成的伤害相对较轻,也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如果行为是基于明确的伤害故意,且对他人身体造成了较为严重的伤害后果,则更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具体的认定还需要由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