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险的保险对象是什么?
我买了车,也买了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险,但不太清楚这个保险到底保的是谁。是只保事故中对方的损失,还是我自己的车和人也在保障范围内呢?想了解下它具体的保险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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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险,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从定义可以看出,它的保险对象是特定的。这里的“第三者”指的是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简单来说,当你开车发生事故时,这个保险保障的是除了你自己以及你车上的乘客之外的其他受害人。 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比如,你开车撞到了路边的行人,或者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导致对方车辆损坏和人员受伤,这时交强险就会在规定的责任限额内对这些受害人进行赔偿。 交强险的设立目的主要是为了保障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能够获得及时、有效的赔偿,分散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的风险,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公平。它是一种法定的强制保险,所有上路行驶的机动车都必须投保。所以,清楚了解其保险对象,对于车主和广大交通参与者来说都非常重要,这有助于在发生事故时正确处理赔偿事宜,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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