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是合同一方当事人的无偿赠与行为吗,是否可以撤销?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赠与合同的概念。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从这个定义可以看出,赠与合同确实是一方当事人无偿地把财产送给另一方的行为。这里的“无偿”意味着受赠人不需要付出相应的代价就能获得财产。 在我国法律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赠与合同有明确规定。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这就从法律层面确认了赠与合同的无偿性特征。 接下来谈谈赠与合同的撤销问题。赠与合同的撤销分为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两种情况。 任意撤销是指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比如,甲答应送乙一台电脑,在还没把电脑交给乙之前,甲可以反悔不送了。《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也就是说,如果赠与合同经过了公证,或者是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人就不能随意撤销了。 法定撤销是指在出现法定情形时,赠与人或者其继承人、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此外,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总之,赠与合同通常是无偿的,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是可以撤销的。如果你遇到具体的赠与合同问题,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