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拆迁房子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我家这边最近要进行政府拆迁,我不太清楚政府拆迁房子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想了解一下,这补偿是按照什么来定的,都包含哪些方面的补偿,有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和计算方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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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拆迁房子的补偿标准在我国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并且要遵循一定的原则。 首先,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补偿范围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其中,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对于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评估,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被征收人如果对评估确定的房屋价值有异议,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而在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方面,《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一般来说,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有货币补偿、产权调换等。货币补偿通常会综合考虑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宅基地的区位补偿价等因素;产权调换则是给予被拆迁人相应面积的安置房。 总之,政府拆迁房子的补偿标准既要依据法律法规,也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来确定。被拆迁人在拆迁过程中要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遇到不合理的补偿情况,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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